入住新屋才发现车开不进去!教你看穿预售屋契约5大陷阱
日前一位民众在网络上分享购买预售屋经历,代销曾秀出电脑图表示浴室防水几公分,并且承诺有保固年限,但是契约上却没注明,其他还包含车位、尾款、建材等资讯皆模糊带过;夸张的是,他要求契约必须注明清楚,却屡遭拒绝,让他觉得非常没保障,吓得立马退订。
这类问题层出不穷,行政院消保处2020年抽查全台50个预售屋契约,发现有46家订定不利消费者条文,等于超过9成的契约皆有问题!不过,预售屋比一般房屋便宜,又可享受全新设备,深受许多小资族喜爱,那么,想买预售屋的民众该如何避免掉入业者的陷阱呢?
契约不是建商说得算!不符政府规定,可主张无效
购买预售屋时,与建商签订的契约条款必须符合内政部公告的“预售屋买卖定型化契约应记载及不得记载事项”,大家可到“内政部不动产资讯平台”下载契约范本。
内政部提醒,购买预售屋之前,务必仔细审视契约内容,如果发现契约违反规定,可“要求修改契约条款”,如果不动产业者拒绝,民众可“主张无效”(依照《消费者保护法》第17条);如果建商以“个别磋商条款”订定契约,建议民众拒绝,减少权益受损几率。
为了保障民众权益,内政部整理出预售屋买卖契约常见的五大陷阱,请继续看下去⋯⋯
陷阱一:交屋前应完成修缮 迟延交屋利息万分之五
购买预售屋的民众最怕交屋延后的情况,经主管机关查核,许多业者交屋时尚未将房屋修缮完成,等同于违反“交屋前完成修缮”的契约规定,为了规避交付延迟利息,业者擅自将“交屋前”的修缮义务,更改为“交屋后”的保固责任,甚至降低延迟交屋利息为万分之二。
买方可主张:依内政部定型化契约规定,卖方必须在“交屋前”就完成修缮,如果延迟交屋,就必须支付延迟利息“日息万分之五”。
陷阱二:车位高度应标明清楚
入住新房发现车开不进去停车场,此况可是经常发生在预售屋买客!这就是因为许多业者提供的契约中,并未标明“停车位高度”,也未列明“停车空间面积占共有部分总面积的比例”,也因此造成买卖双方纠纷不断的窘况。
买方可主张:在“房地标示及停车位规格”项目,依规定应列明“停车位长、宽、高、含车道”及“其他必要空间面积”。
陷阱三:瓦斯内管应建商付费 交屋保留款应总价5%
预售屋盖好后紧接着就是验收房屋,一般来说,管线费用应包含在原有款项中,但经查核常有业者将“管线费用(例如瓦斯管线)”推给消费者负担,或将交屋保留款降低额度为5万元。
买方可主张:依照法定,买方验收房屋时,自来水、电力管线费及瓦斯内管等相关费用,全部都应该由“卖方负责”,并且交屋保留款应为“房地总价5%”,而不是由卖方乱喊价。
陷阱四:保固应交屋日起算 结构保固15年
预售屋卖方有“结构保护”的义务,经政府查证,不少业者擅自减列结构保固“项目”,或将保固期限提前到“取得使用执照日”,甚至限缩卖方必须承担的责任。
买方可主张:房屋的保固期是从“交屋日”算起,而非“取得使用执照日”;结构保固项目包含主要梁柱、承重墙壁、楼地板及屋顶构造,缺一不可,保固时间必须为15年,有任何地方损害时,卖方必须证明是买方的责任,或者受到不可抗力因素影响,否则须全由卖方负责。
陷阱五:面积误差不足部分 建商应全部找补
当验收房屋发现“土地”及“停车位”跟当初约定的不一样,许多业者将此误差列为“不予找补”,或者限制面积“不足”3%,消费者才可以解约。
买方可主张:依照法定,如果土地面积、主建物或房屋登记总面积有误差,小于当初约定的部分,卖方必须“全部找补”;大于原约定的部分,买方最高只需补2%价钱,如果误差超过3%,买方可以解除契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