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独立抚养三子女、婉拒企业家求娶!黄越绥:孩子的母爱不能割让

要考虑财产分配及继承

记得我四十岁丧偶,从此一个单亲妈妈要抚养著三个小孩。辛苦与挣扎的心路历程,真的非过来人,不足以领略一二。在我四十五岁的那一年,因缘际会认识了一位事业正在冲刺、并期许不久后公司就可以挂牌上市的企业家。

他对我求婚的时候,关于经济保障方面,开出的条件我认为已经相当的不错。例如会为我的三个子女各自在银行开户,并立刻存入一千万新台币;而将来他的财产,我将以未亡人的身份继承一半;最重要的是我创立的公益团体,他愿意全力支持等。

不论是他个人的人品还是他的诚意,都令我相当心动。可是经过沉思,他的前妻也留下了四个小孩,而且年龄都比我孩子大很多。甚至我和他结了婚后,不久就可以升格为婆婆或阿妈。

如果我答应了,难道他的儿女以及未来的媳妇和女婿们,不会因质疑我的居心叵测而处处防范?至于我的三个子女,小小年纪就失去了父亲,接着可能就要面对母亲的再婚,以及得重新适应一位事业出色、环境优渥,却没有太多时间可以陪伴和关照他们的继父。

即使在拥有千金的同时,恐怕连母爱也得割让,这对他们而言情何以堪?我最后还是选择婉拒了这档婚事,至今仍不后悔。因为我的子女们在苦难中成长,学会了更自立自强。

老年人再婚的时候,牵涉到财产的分配和继承权的问题及范围会更广,因此必须做好妥善的安排。免得还没有享受到天伦之乐,就活生生地看着晚辈们为了争夺财产,而对簿公堂的悲剧。

继父母的角色难为

有个经常用来揶揄单亲家庭再婚的窘境,就是“你家的小孩和我家的小孩一起在打我们家的小孩”。尤其年纪大了再婚的话,面对的将是双方的子女都已届适婚的年龄,或是已经成家有了下一代。因此彼此的身份都是主动升格变成了公婆层级。

一般而言,当继父和公公的角色会比较单纯、也比较好适应,但是当继母和婆婆就不一样了。我有一位姊妹淘,六十八岁的那年找到了第二春,并开心的结婚了,同时也获得了双方子女们的祝福。

老公对他很好,几乎什么都听她的,但她心中总是有疙瘩。因为继女和继媳妇,经常会拿老公的前妻作比较,虽说者无心但听者有意,终究出了问题。例如烧同样一道菜,老公和继子会一面扒着饭、一面称赞好吃,可是女儿就会左一句:“如果是我妈,她不会放这么多大蒜,反而会用姜丝。”右一句:“还不错吃啦!但是比起我妈的功夫还是差一截。”

而继媳妇则像是检察官一样,总是在话中找碴。有一次,她提醒丈夫不要吃太多肥肉,免得血压又升高了,没想到这时候媳妇马上接着说:“有什么关系呢?婆婆以前常说,要大口吃肉大口喝酒才像个男人。”

我这位姊妹淘经常会用大人不记小人过来安抚自己,而且丈夫的前妻也的确是一位贤慧的女性,自己用不着跟一个已经去世的人吃味儿。她不喜欢因为小事跟丈夫诉苦,更不敢让自己亲生子女知道自己所受的委屈,所以就让负面情绪一直压抑著。可是这种心结积压久了有碍健康,果然她最后还是得到了忧郁症。

生母和继母、婆婆和媳妇,因为感情的亲疏有别,当然不能相提并论。但因为身份、角色各不同,所以不论是无心还是故意,最好都不要拿来比较,这是既不公道也不公平的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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